從十九世紀下半葉開始,西方發達國已著手設計和開發垃圾焚燒設備。當時應用垃圾焚燒技術和設備的主要目的是:
(1)在高溫下進行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滅除細菌以及病原體;
(2)產生可加以利用的灰渣;
(3)避免由于燃燒而產生的煙塵和氣味;
(4)將垃圾中含有的能量轉換為蒸汽、電能或者熱水加以利用;
(5)以盡可能低的成本進行垃圾的焚燒處理,而且設備操作和工作條件合理;
(6)焚燒所有無法利用的可燃廢棄物。
世界上固體廢棄物垃圾焚燒爐誕生在第二次技術革命時期的歐洲。十九世紀下半葉,英國的Paddington已經發展成為一座人口密集的工業化城市。1870年,一臺垃圾焚燒爐在Paddington市投入運行。當時的垃圾水分和灰分均很大,故其發熱量低而難以焚燒,因此這臺焚燒爐的運行狀況不良,不久即停止運營。針對垃圾品質低劣、焚燒困難的問題,先是采用雙層爐排(下爐排上為強烈燃燒的煤層),進而在1884年試圖將垃圾與煤混燒,以改善垃圾燃料的燃燒特性。然而兩種嘗試均未獲得令人滿意的結果,而且由于煙囪低矮,使得附近的環境受到刺激性煙氣的污染。 為了解決刺激性煙氣和炭黑污染的問題,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將焚燒溫度提高到700℃,后來又進一步提高到800~1100℃。當時人們已經知曉燃燒空氣量和投入方式對煙氣溫度的影響,因此相繼采用了加高煙囪、配置送風機和引風機等措施,以增加通風量和滿足焚燒過程對燃燒空氣量的需求。煙囪加高后,同時也解決了煙氣中刺激性有害物質的擴散問題。 由于垃圾的種類和成分隨著地域和季節的不同而可能發生很大的變化,垃圾焚燒設備必須具有良好的燃料適應性。在這方面,當時所采取的技術措施是在焚燒爐中增設垃圾干燥區以及采用燃燒空氣預熱。